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5 21:29:20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3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11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意见反馈后,省生态

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整改。先后召开6次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注重把职责、工作、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

案,聚焦巡视指出的26项问题,研究制定137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建立“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和验收销号机制,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调度督办。建立巡视整改“三清

单一台账”,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好巡视整改调度工作,按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台账报告和整改统计报告,召开调度会议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四)坚持全面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共性问题,坚持全面系统整改,举一反三整改,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二、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方面。一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主责主抓,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厅党组定期听取和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和重点河流流域生态环境督导工作方案》,厅领导带头挂钩九大高原湖泊和重点流域,定期赴现场督导。组织编制《高原湖泊流域空间管控指导意见》《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三是组建工作专班,强力推进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应拆除或迁出232个点(片)已完成215个。四是强化整改监督责任,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将中央巡视、省委巡视等整改纳入年度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均已处置。建立行业系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效监管机制,督促省级牵头部门、州市政府、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五是深入开展湖泊革命,参与编制《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并上报省政府。组织开展湖泊环湖截污研究,深入九大高原湖泊开展调研论证,已基本完成总体方案编制。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 年)》。六是修订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关于巡视“回头看”方面。一是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意识,组建工作专班,圆满完成 COP15 第一阶段会议。编制《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报告》,并上报省政府。组织专家开展劣Ⅴ类水体现场帮扶,召开2021年度全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滞后会商及工作推进会。印发工作方案督导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对124家“三磷”企业开展问题排查整治。编制全省统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名录和审批名录,落实动态更新机制。认真落实监督协调指导责任,成立省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危险废物安全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每月向省安委办更新报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督导检查,全省16个州(市)排查出的涉及危险废物处置的61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善督察人员库,印发实施《关于强化工作联动着力发现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督促玉溪市、保山市加强典型案例整改,开展杞麓湖保护治理督导检查,挂牌督办保山市东河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按月调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并按时报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加速统筹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省厅驻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领导班子配备。积极协调省厅驻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资产划转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组建专班,经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向省政府上报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增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加快编制《2022年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申报指导意见。依托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1年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督促迪庆州完成了德钦县羊拉矿山重金属修复工程项目的终验工作。举办了2021年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培训班。出台环评审批“八条措施”,助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全省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796项,项目预期总投资约2708.4476亿元;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3350项,项目预期总投资约9623.0375亿元。三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自巡视“回头看”反馈以来,厅党组共召开党组会34次,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实施了有力的领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5次直属机关党委会议,抓紧抓实机关党建工作。修改完善《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列为省人大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出台。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 年,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65%,排名全国第4位,较 2020 年排名进1位。四是厅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疫情常态化下经济发展,召开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环保固投工作推进会,联合省统计局举办全省环保固投业务培训班。印发《关于2021年全省生态保护投资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责任。参与省级相关部门项目投资调研督导,推动项目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稳健发展。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建设指导意见》,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区域 5 类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推动州(市)开展区域联动协同处置工作。对瑞丽等重点区域开展现场监督和应急指导,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全省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联合督导检查,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五是完善生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实行每月1次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报送制度。开展了春节、北京冬奥会、“两会”前夕突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制定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制度。组织调度联合执法检查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3月,全省16个州(市)已完成2876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正在整改的 225项。研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及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组织全省各州(市)、县(市、区)相关人员共2370余人次参加了3期业务培训。强化落实保密制度,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实行建设项目环评电子档案双备份等制度。六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的警示教育制度,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完成了2017年以来的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修订完善《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环保项目现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主动改、坚决改,开展了财务管理专项清查和专项清理整治,全面系统推进问题整改,共挽回损失669951.76元。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将继续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钉钉子的精神,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规章制度,持续抓好整改,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4104431;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电子邮箱:ynsthjt@126.com。

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