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虚报整改材料,造成不良影响……”日前,贡山县纪委监委召开干部大会,公开通报一起因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而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贡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立足职责定位,严肃查处整改工作不主动担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具体、整改不到位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政治巡察真正发挥利剑震慑作用。
“但我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只停留在部署上没有抓落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组织和单位带来负面影响,深感内疚。”张某某作出深刻检讨。
2020年12月,贡山县委巡察办在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访监督时,发现贡山县应急管理局在落实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中存在虚假整改的问题。
2020年3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反馈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支出工作餐费等问题,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但在巡察整改期间,张某某仅组织召开过1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未采取实际行动进行整改。在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就整改不力问题已经对张某某进行了警示约谈后,其仍抱有侥幸心理,修改下乡时间、下乡人员,以虚构差旅费的方式核减应清退的费用。
由于张某某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虚报整改材料,造成不良影响,且因其他违纪问题,贡山县纪委监委于去年10月21日给予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强化责任追究只是贡山县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在此基础上,该县还建立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巡察整改检查考核办法》等制度,持续在落实巡察整改上下功夫,逐步构建起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委宣传部为主,县委巡察机构为辅的巡察整改跟踪监督格局,将监督检查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确保各单位能完整、准确地答好巡察反馈问题这道“政治必答题”。
在各监督部门的跟踪督促下,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的7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0个,整改完成率达77%。(李光梅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