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消失的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2-09 17:10:45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我一步步滑入深渊不能自拔,最后断送了自己的一生。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家人……”在法庭被告席上的王振荣掩面而泣、悔恨不已。

王振荣是贡山县工商联的临时聘用人员,担任单位出纳。看着平日里老实腼腆的他居然成了审判对象,单位的同事都觉得有些震惊。

2020年2月,贡山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工商联开展常规巡察。在巡察即将结束之际,一名职工欲言又止地说:“同志,我有一件事不知道能不能向你咨询?”

原来,这名职工2019年年底到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时,被告知单位已经一年没有为他们缴存公积金。对此,王振荣的解释是单位没有会计,要等新聘请的会计到岗后一次性缴存全年的公积金。

“王振荣的说法看似合理,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或者逾期缴存。县工商联一年没有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将会使职工损失100多元的利息,影响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组务会上,巡察组组长当即决定对该问题深挖细查。

很快,巡察组调阅了县工商联2019年公积金缴存和社保金缴纳账务,并调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发现财政拨付的公积金、社保金以及个人代扣部分已经支出9.9万余元。

“明明已经支出了,公积金管理系统中为什么没有缴存信息?”面对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疑惑重重。不仅如此,他们还发现县工商联在2019年支出了10余元购买办公耗材,而作为仅有4名职工的小单位,一年的办公经费预算只有5.5万元。

“住房公积金究竟是被谁挪用了?这当中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针对出现的新疑点,巡察组决定一边扩大查账范围,调取县工商联2017年以来的所有账务仔细核查,一边与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刘某某开展谈话。

“你们单位只有4名职工,去年怎么会支出了14万办公经费?这些经费都用到什么地方了?”巡察组组长开门见山地向刘某某提出问题。

在不断追问之下,刘某某承认单位在2019年7月自查时发现出纳王振荣挪用单位资金,之后一直在督促他还钱。刘某某说道,由于刚到单位时王振荣工作比较认真,因此对他很信任,放松了警惕,没有对他严格监管。

在巡察组的监督下,王振荣赔偿了挪用的9.97万元资金,县工商联也为职工缴存了拖欠的住房公积金。

巡察组将问题线索向贡山县纪委监委移交后,县纪委监委对王振荣进行立案调查,发现其在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担任出纳期间,共非法占用单位财物45.63万元。去年3月,贡山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振荣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刘某某因履责不力、财务监管不到位,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贡山县纪委监委  李光梅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