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理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高志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志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大量礼品礼金;以权谋私,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高志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志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