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数压减76.4%!“室组联动”亮剑校外培训乱象

发布时间:2021-09-22 19:30:37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自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过深化“室组联动”机制,找准职责定位,与驻在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督促推动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作风连着民心,小节牵动大局,群众身边腐败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督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相关主责部门聚焦教育领域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突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不符、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进一步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切实将监督治理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深入推进,态势良好。

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一是靠前监督。一直以来,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密切关注教育部改革举措,今年年初开展对中小学“五项管理”专项监督,并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结合起来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4月,督促省教育厅联合七部门出台《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精准监督。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省教育厅把握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和阶段性特征,围绕整治重点共梳理出6个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6个整治目标任务,以及18条整治措施,明确阶段性完成时限,有序推进整治,确保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使监督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贴近监督。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省教育厅党组会、每周工作调度会、整治工作碰头会等工作部署会,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组内《推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划分工作阶段,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四是跟进监督。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委厅报送的工作进展收集汇总梳理,及时评估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对不聚焦不精准、不见实效的及时提醒纠正。

加强统筹,注重协同。“室组联动”协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既按各自职责履行整治责任,又协同作战,凝聚合力、综合施策,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召集各整治工作职责部门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督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先后在省教育厅每周调度会上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提醒,发出工作提醒2份,召开工作部署会或工作督导推动会3次,约谈相关责任人4人次,以监督责任促“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推动部门协同。省教育厅拟定《关于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的实施办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账销号;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联动的校外培训综合治理体系,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民政、人社、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协调校外培训清理整治工作;确立校外培训专用平台监管和黑白名单制度,通过印发通知,监督指导各地录入和更新平台数据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查询和接受监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经教育部门审批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登记、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4535所,发布“白名单”2613所,发布“黑名单”6所。已完成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全省共摸排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1701所,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培训机构658所,教育系统内部处理相关人员128人,查处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预收超三个月培训费或书本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305所,约谈企业20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3份。全省通过前期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类培训机构数已压减76.4%,其中暂停及注销的占15%,暑期休业、停开占61.4%,约70%的教师、57%的其他从业人员已自行分流,原参加学科类培训的学生也已大幅减少83.1%。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把专项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使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