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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 以正视听 以儆效尤
七论玉溪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 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

发布时间:2021-07-10 16:25:41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7月9日播出的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第七集“利益的捆绑”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贺彬、邓加忠、田军等人的声声忏悔、句句警醒,发人深省,令人痛心。他们为什么会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因为他们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让贪欲蒙蔽了理智,让权势淹没了敬畏,一步步突破了纪法的防线,最终走向蜕变腐化、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站在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这些制度规定中,将“终身追究”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一项基本原则。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领导干部任职往往有年限,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要狠抓一批反面典型,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强化制度执行,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这既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题中之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形势任务使然。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纪律和法律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必须做到守法纪、守规矩、守本分,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