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1年3月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扶贫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巡视组组长陈兴良向省扶贫办党组主要负责人黄云波移交了巡视反馈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阮成发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陈兴良向省扶贫办党组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黄云波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陈兴良在反馈时指出,省扶贫办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较好发挥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司令部、指挥部、参谋部、作战部作用,为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进展。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防范化解全省脱贫攻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第二,管党治党不够严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不力,财务、资产及文印事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隐患。第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干部管理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第四,审计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等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办理。
陈兴良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篇大文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要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要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水平;完善选人用人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
会议传达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知责担责尽责,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树牢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组织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二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查处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要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监督整改,统筹用好巡视成果。
黄云波表示,巡视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组照单全收、诚恳接受,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肃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对照问题深刻反思警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问题“复盘”、原因剖析,找准“病灶”,拔出“病根”,推动真改实改。二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以上率下,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督促问题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清单式、销号式整改,确保整改效果。三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用好巡视成果,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统筹抓好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省委第五巡视组有关同志,省扶贫办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省纪委省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省扶贫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