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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1 08:30:25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1年3月4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巡视组副组长杨春华向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陈鲁雁移交了巡视反馈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阮成发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要求。会上,杨春华向云南民族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陈鲁雁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杨春华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云南民族大学党委进一步明确了民族性、边疆性、国际性办学定位,培养各民族高级专业人才,积极推进中央、省委关于高校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加强党的建设,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完善,进一步促进了学校改革发展。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学习不深不细不实,学以致用效果不好,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偏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差距,未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长效机制,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风险隐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不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监督不严不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制度废改立不及时;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强,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对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基层党建薄弱;落实巡视、审计等各种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真改实改有差距,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内控措施的工作不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办理。

杨春华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落实党的高校教育方针,探索建立有利于民族院校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从严从实抓好管党治校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不断建强纪检监察、巡察队伍。三是全面提升高校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云南民族大学党委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知责担责尽责,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树牢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组织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党委书记要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巡察机构要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查处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监督整改,统筹用好巡视成果。

陈鲁雁表示,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学校党委完全认同、照单全收、彻底整改,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坚决提高巡视整改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二是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完善责任传导辐射机制,从严从实制定整改工作完成标准,用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成立巡视整改督导组,形成“建账-督账-销账”完整坚固的闭环链条。三是不断提升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任务,以“四张清单”落实整改任务,以“四项机制”畅通整改链条,以“四个融入”放大整改效应。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开启学校“十四五”发展新征程的强大动力,以高质量的民族高等教育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

省委第四巡视组有关同志,云南民族大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纪委省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云南民族大学有关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