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扎实开展组办会商 确保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11-25 16:00:30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建议你组对该问题的定性站在政治巡察的高度,采用‘巡言巡语’表述,佐证充分,定性精准。”“报告中,关于会议费用超标准开支,建议增加数字佐证……”这是近日红塔区委巡察办与刚刚完成巡察任务的六届红塔区委第一轮巡察的4个巡察组分别进行会商,对巡察报告集中商讨修改的场景。

今年11月初,六届红塔区委对8个单位开展的第一轮常规巡察工作已结束,但如何为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好“政治画像”,是巡察办与巡察组要共同做好的必答题。该区把组办会商贯穿巡察工作全链条,作为推动巡察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的重要手段,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坚持上门会商。区委巡察办下沉到各巡察组驻地了解巡察进展情况,传达最新部署要求,现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疑惑,共同分析研判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偏差,提出指导意见和纪律要求,补齐工作短板,研究下阶段重点攻坚方向,确保巡察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奠定基础。

开展随机会商。对于时限紧急、情况特殊、重大问题等实行请示报告,特别是针对立行立改、问题线索,实行“一事一会商”。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及时和巡察办沟通对接,重点从问题定性、印证材料入手,着重讨论问题线索是否需要移交、是否定性准确、是否印证扎实、是否程序规范,确保移交的问题线索价值高、佐证实、震慑强。

实行专题会商。巡察进驻结束后,巡察办和巡察组重点围绕巡察报告、谈话报告、线索报告以及问题底稿的质量进行检视,即巡察报告的总体评价是否全面客观,是否与发现的问题定性有冲突;发现问题的定性是否聚焦政治巡察、是否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反映问题;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要素是否齐全、移交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通过组办会商进行逐条逐项过筛,确保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反映问题。

加强组组会商。针对抽调人员巡察历练不够、经验不足的问题,区委巡察办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和优势,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适时召集各巡察组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在遵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巡察组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分享交流,实现工作情况互动、经验办法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巡察报告承载着巡察质效,是巡察质效的集中体现。通过组办会商,让巡察办站在第三方的视角审视巡察报告,帮助我们发现和纠正一些问题,有效提升巡察的政治性、精准性和规范性。”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说。

对下一步工作,红塔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进组办会商,把会商制度作为深化政治巡察、增强工作实效的重要环节,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焦点不散、效果不减,推动政治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赵春良  刘应芬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