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扣紧责任“链条” “四办制”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21-11-24 17:13:15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我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对巡察时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近日,临沧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某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时,指出该局党组织在工作作风不实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上整改不彻底,并提出继续完善整改落实的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改、彻底改,临沧市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围绕整改落实“全链条”,紧扣四个环节,实行市委政治交办、市级领导督办、被巡单位主办、职能部门协办“四办制”,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紧扣整治责任这个第一环节,临沧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每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在巡察发现问题交办环节,提高层级,由市分管领导面对面交办问题,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标准。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时,实行问题“签收制”,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促使其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在巡察发现问题反馈后,我们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由市级分管领导牵头担任‘施工队长’,全程参与督促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对照清单,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销号,共整改巡察反馈问题14个。”临沧市投资促进局党组负责人说。

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压实责任是关键,临沧市扣紧责任落实这个核心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整改政治责任,督促其发挥“头雁效应”,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整改、增强实效。整改过程中,市级分管领导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集体谈话或个别约谈,帮助被巡察单位理清工作思路,指出不足,并全程跟踪整改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实效。

同时,该市还制定下发《市委巡察工作成果运用规定》《临沧市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二十条措施》,实行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通过与各职能部门多向互动、协调联动,搭建问题整改“闭环回路”,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据了解,近年来,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6%,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20余项。

“推动问题的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打造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我们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单位回答好巡察整改这一‘必答题’,做到问题反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该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周首标  唐欢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