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街道党工委完成问题整改9个,整改率100%,新建制度1项、完善制度3项,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15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这是峨山县巡察整改督查评估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巡察整改“复诊”情况报告。
今年,峨山县制定出台《峨山县巡察整改检查考核评价办法》,明确督查评估的对象、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细化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围绕看责任落实、看问题整改、看建章立制、看追责问责、看促进改革发展“五看”法开展督查评估。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委巡察机构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乡镇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巡察整改督查评估组,通过“督查+评估”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再次“把脉问诊”。
在督查环节,督查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整改事项对账销号,确保改一件、成一件、销号一件,不回潮、不反弹。在评估环节,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分别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满意度开展“四测评”。
“整改成效怎么样,靠指标来说话。”该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督查评估按百分制计分,通过五个方面11个要素以及“四测评”法进行综合考评,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提请分管县领导约谈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将其纳入巡察“回头看”范围。
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共性问题,该县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点对点”督促整改、专项整治面上共性问题等,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由表及里,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对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第十三轮巡察的39个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监督”,评出整改优秀单位26家、合格单位13家,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新建制度51项、修订完善制度113项。(李瑞萍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