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还有什么要反映的吗?”谈话快结束时,巡察组李副组长问道。
“不是我们村上的事,我个人的事情能不能说一下?”晋宁区晋城街道(原晋城镇)十里村的一个村民代表突然问道。
“是什么事情?”李副组长说道。
“我自己开了个装修公司,4年前,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叫我去装修办公楼,在要完工时,又叫我去装修卫生室、会议室。装修费前前后后总计十几万,现在他们村的书记都换人了,但还是没有把装修款打给我。”
“这个也不能说是你个人的事情,工程款拖欠方是村集体,又是我们的巡察对象,我们需要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
在对火石坡村村组干部谈话时,巡察组提到装修工程款的事情,现任书记并没有否认。原来,在装修村委会办公楼过程中,该村接到创建达标卫生室的任务,由于时间紧,就交给同一个施工队来完成。火石坡村是省级贫困村,区扶贫办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便通知火石坡村尽快把工程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过去审批资金。但由于村里不重视,相关材料整理不齐全,没有在最后时限前上报,导致资金没有拨付到位。后来原村党总支书记辞职外出务工,装修款便一直无人出面处理,拖欠至今。
经巡察组组务会研究,一致认为拖欠工程款一事是典型的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的表现,该问题应当写进巡察报告并督促整改到位。晋宁区委巡察办向晋城镇下发了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提出对火石坡村的整改意见。
巡察组及时跟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问起装修款一事。“我们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到镇上汇报了此事,回来专门写了请示。镇上已经把装修款拨到村集体账户上了,这个星期就可以把拖欠款付了。”火石坡村监委主任回答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笔装修款,拖欠了4年之久,其中反映出部分村组干部在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巡察期间以及巡察反馈后,巡察组、晋城镇纪委先后对火石坡村党总支负责人进行了谈话。该村党总支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为民服务意识,完善台账资料管理,积极协调跟进工程项目,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李强 || 责任编辑 杨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