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寻甸县委第一巡察组熊组长在金所街道开展煤炭领域专项巡察时,看到街边只亮起几盏路灯,感到很奇怪。
“金所社区作为金所街道驻地所在社区,人口密集,为什么到晚上街道两旁的路灯不全部点亮?”
随后,熊组长找到金所社区党委书记问起此事。
“这两年集体资金不充裕,为保证多方面工作正常运转,就没有及时修理损坏的路灯……”金所社区党委书记回答道。
“是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遇到了什么问题吗?”
“是的……我们本应收取的煤炭生产经营承包费已经被拖欠两年了……”
原来,自2005年3月起,金所社区将居民小组90亩土地承包给煤矿生产经营使用,承包期限为20年,承包费每年10万元。但近两年来,煤矿几经转手,且一直处于转型升级改造中,导致资金周转紧张,未按时交付土地承包费。社区集体经济失去主要收入来源,各项开支都受到了影响。
了解情况后,熊组长立即联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翻阅查看了近两年金所社区的集体经济台账及收支明细,发现近两年收入明细确实没有煤炭生产经营承包费。
熊组长随即带着组员来到金所社区向社区“两委”干部进一步核实情况。
“你们有没有对承包费进行过追缴?”
“每年都会追缴,但是我们考虑到煤矿生产经营确实有难处,所以追缴力度有所减弱……”
熊组长了解实际困难后,督促金所街道党工委与煤矿生产经营承包商对接,该街道纪工委配合对煤矿生产经营承包商进行谈话,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土地承包费。
煤矿承包商依然表示,目前周转困难,不能立马缴纳承包费。金所街道纪工委将该情况反馈给县委第一巡察组后,熊组长带着组员前往煤矿实地查看具体情况。
经实地查看,煤矿目前虽未正式投入生产,但是依然在正常运作,每年仍有一定的收入。
“合同上写得很清楚,请你们尽快缴纳土地承包费,否则将根据合同取消承包关系。”
4月22日,拖欠两年的20万元土地承包费终于补缴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合同,将土地承包费的40%划拨至金所社区财务管理中心账户,其余划拨至居民小组集体账户。
“没想到我们两年都没有追缴上来的费用,你们用一个月的时间就给我们追缴回来了。社区终于可以正常开支了。”金所社区党委书记激动地说。(寻甸县纪委监委 严叶聃睿 熊雄 柳小艳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