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对东村镇4个村党总支开展巡察中发现,村级中小项目不规范问题突出,建议对村级自建中小项目开展集中整治……”日前,富民县委第二巡察组运用监督“模块化”工作机制在巡察过程中向“模块化”监督单元组反馈相关问题。
针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存在监督力量分散、配合衔接不够紧密,监督交织、重复等现状,富民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模块化”工作机制,以监督单元、监督功能、监督内容“模块化”方式,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画好监督“最大同心圆”。
谋好“+”的架构,以单元“模块化”贯通监督力量。强化统筹精准划分监督单元,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县委巡察组+纪律作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模块构成三个监督单元组,由三位县纪委副书记牵头,分区域、分部门对全县51家单位及其下属单位、7个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单兵作战”力量分散,监督触角不深等问题,通过统筹四个监督力量,实现“1+1+1+1>4”的效果。
“每季度召开廉情分析会,通报工作情况、提示监督重点、集中研判问题,每半年对监督单位、地区进行一次动态评估和廉情分析,年底形成年度廉情分析报告。”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介绍,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建立情况通报、沟通协调、成果运用、整改监督机制,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今年,共开展书记专题会3次,研判“模块化”问题线索14件。
完善“统”的机制,以功能“模块化”统筹监督安排。在“模块化”工作机制中,设置调研监督、监督检查、监督调查三种功能模块。通过采取个别谈话、调查问卷、查阅资料、交流答疑等现场调研方式强化日常监督、主动监督,上半年开展专题调研5次,撰写调研报告12份;通过“蹲点式”“体验式”“点穴式”“推磨式”等监督方式,围绕疫情防控、镇村换届纪律、中央环保督察、COP15大会筹备工作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6轮次。
“重点监督对监督单位、对象问题线索进行协作办理、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问题线索调查核实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县委巡察机构提出对相关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关注、优先开展巡察或巡察‘回头看’的意见建议。”县纪委监委协助分管监督检查室的委员表示,推行“模块化”机制以来,提级办理4件,向县委巡察机构提出意见建议7条。
细化“督”的清单,以内容“模块化”突出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开展共性监督。对被监督单位、对象全面梳理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对工作进展、项目进度缓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选题监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升学季等特殊时间节点,紧盯会议、节庆以及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等,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及违规购买服装、铺张浪费等问题进行节点监督。
落实“治”的目的,以整改“模块化”提升监督质效。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机构分别按程序反馈至责任单位督促整改,同步抄送其他“四项监督”主体,供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参考。上半年专项监督检查发现67个问题,反馈至责任单位的同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周、月报跟踪机制,确保周周有进度、月月有进展。对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制发“三书一函”、第一种形态提醒函等,反馈责任单位的同时,抄送县级分管领导、抄告县委巡察办;由县委巡察办将巡察反馈问题抄告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抓好面上整改,持续放大监督效应。对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发现问题较多,或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作为次年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系统治理,县委巡察机构开展巡察或巡察“回头看”的重点。
目前,富民县通过巡纪联动“模块化”治理村(社区)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议事决策不规范、违规使用备用金、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重复领取年度目标考核奖等8个突出问题,移交重点人重点事问题线索33件32人,推动党纪、政务立案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清退违规资金186.3万元。(王焱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