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红河学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红河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抓好巡视整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巡视整改正确方向,严格落实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省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要求部署,切实推动全校上下思想上高度警醒、政治上高度自觉、行动上高度一致,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条条有整改。
(一)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思想自觉
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视要求,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11次,巡视整改动员会1次,巡视整改推进会7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传达学习省委书记阮成发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对症用药、建章立制、规范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抓好巡视整改。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校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红河学院党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为成员。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整改,带头抓落实,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牵头研究,细化整改内容和措施,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细化整改任务,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按照《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红河学院党委反馈意见》《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红河学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要求,党委领导班子逐条进行梳理,制定了巡视整改方案,确定整改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校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建立台账“一盘棋”推进,要求责任校领导和责任单位对自身的问题照单认账,深刻剖析原因,紧盯关键节点,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措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强化督导调度,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巡视整改以来,学校先后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督查工作会议等10次会议,听取有关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有关具体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推动整改往深里抓、实里做。巡视整改坚持党委书记带头抓、抓全面,班子成员直接抓、抓具体,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时按进度有序推进。
二、巡视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是制定了《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关于实行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的制度》,对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校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主课和必修课,提升教育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2021年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及计划》,对学校2021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制定了《2021年度红河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了12个学习专题,丰富了学习方式。2021年以来,开展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其中,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更好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分别于4月14日到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于5月18日到红河州展览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现场教学。印发了《红河学院2021年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及时安排部署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工作。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紧盯学习成果转化,3月30日组织召开了学校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建思政意识形态统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省监委、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工作安排,安排部署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制定了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学校发展新举措。加强对国家、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学习和研究,及时成立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务虚会、高层次人才座谈会、10次规划编制工作研讨会,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发展思路,制定了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学校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结果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的指导作用,以专业认证和深化学分制改革为切入点,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制定了《红河学院2021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红河学院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加强高质量本科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现代先进教育思想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三是强化红河学院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对国门大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国门大学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跟进、督促、指导、检查项目推进工作。加快实施《红河学院“国门大学”建设规划(2019-2023)》,将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擦亮“国门大学”品牌等任务纳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云南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国门大学”建设。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推动决策执行落地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增强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红河学院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协调制度》,原则上确定每周一为定期沟通日,书记与校长就本周党政重要工作、学校“三重一大”范畴的决策事项、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上会议题等进行沟通。
五是贯彻落实《红河学院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提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发展思路,凝练科学研究特色,分别设立了国别研究院、民族研究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和应用技术研究院三个实体科研机构,以大项目、大成果为抓手,打造研究特色和优势,与三个领域的学科群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结合云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形成《红河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2021年自查报告》。认真总结“十三五”应用型高校建设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选派相关人员参加2021年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构建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学术研讨会,制定了《红河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校建设方案》,并在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在全国成为应用型示范校建设院校标杆院校的举措和重点推进项目。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内涵建设,加强专业布局规划与建设。制定了《红河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表(2020-2024年)》《红河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等文件,先后组织13个二级学院开展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论证,明确建设举措,推进任务落实。截至2021年5月学前教育、越南语等12个专业先后获批“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先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第一届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1项和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类成果奖1项,通过与企业共建人工智能学院、开展冠名班、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等措施来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充分发挥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2021年4月获批云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个,其中1项被省教育厅推荐参评国家级项目。根据《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表(2020-2024年)》推进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完成省教育评估院2021 年6月2日至4日对我校开展实地抽查的工作。积极开展专业认证自评工作,编制了《红河学院专业认证自评工作手册》《红河学院专业认证自评工作总结汇编》,制定了《本科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规划表(2020-2025)学校计划》,形成《红河学院“十四五”时期专业认证规划》,明确学校专业认证推进路线图,制定了《红河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师范认证工作手册》。
六是学校积极对接红河州住建局质量监督站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于5月10日完成体育综合训练馆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积极推进网球馆和工学实验楼两个项目备案手续的办理。
七是采取“6T”管理模式,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堂合作经营权准入和退出机制,食堂使用的大米、食用油、猪肉等大宗物品全部由学校进行统一招标采购选取供货商,把好食堂大宗物资准入关。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建立了“校长办公会审议出租-商铺租金评估-省财政厅审批-商铺经营权公开拍卖-合同签订”的工作机制。严格开展商铺的各项安全检查,有效杜绝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柠檬时代的管理,不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制定和下发了校领导带班值班表,本学期以来,每天均有校领导带班对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通报校园巡查情况。严格执行《红河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内商业经营网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重点关注落实“四早”措施、校门管控、健康监测、登记报告、风险排查、教育疏导、环境卫生、经营场所和教育教学等开展情况。
八是调整和充实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红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的制定,专门制定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规,全面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和体制机制,为形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研究制定了《红河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成《红河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开出思政类课程,修订了《红河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在新版课程大纲修订中明确提出课程思政目标要求并以逐年立项方式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先后立项72门课程思政(思政课程)示范课。一门课程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选派一名教师参加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比赛。同时通过新生入学专业教育、各类讲座培训、实习动员、毕业典礼等活动进行德育教育,利用第二课堂系列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等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研究制定了《红河学院校园媒体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拟建立新闻中心,统筹推进校报、校园网站、广播电视台、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加大各类媒体资源的整合力度。
九是按照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标准,通过校内调整和公开招聘方式,配齐思政课教师44人,开足开好思政课程,配齐专职辅导员75人,为做好学生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以后将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确保专职辅导员队伍足额配齐。制定了《红河学院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完善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严格准入制度,健全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返聘高水平的退休教师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建立不合格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确保思政队伍数量充足、质量可靠。抓实培训,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已于2021年1月下旬完成66名新入职教师的线上线下混和式培训。截至7月30日已组织思政课教师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周末理论大课堂”12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先后选派2名思政课教师参加驻村工作队实践锻炼。
十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通过宣传栏、学校微信公众号、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要求教师把安全教育穿插于课堂教学中,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3月12日至16日学校组织志愿者在各园区开展“远离不良校园贷”宣讲活动,3月开始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反诈防骗宣传教育,4月27日下发反诈工作紧急通知和反诈工作方案,要求全校师生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截至6月8日师生已安装“国家反诈”APP共计15269人,全校各班级已按要求召开“防范电信诈骗”主题班会,确保人人知晓。加强校园巡查和网贷监管,校园巡查小组、二级学院学工队伍坚持开展校园走访巡查,截至7月19日本学期共走访宿舍4287人次。定期组织全面排查了解学生网贷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干预处置,4月16日下发通知开展“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2021年以来全校无新增“校园贷”“套路贷”。
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红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树立先进典型,引导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每年召开博士座谈会,充分听取办学治校的意见建议。通过评选“十佳教师”“优秀教师”等,充分发挥榜样作用。优化制度,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红河学院关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准则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试行)》,明确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负面清单,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考核。严格执行《红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等文件,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教学管理制度修订,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3月上旬组织开展学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强化课堂教学规范管理。3月中旬完成博文楼52间教室信息化改造,安装监控设备,辅助强化教风学风建设和课堂过程规范管理。4月28日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修订了《红河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论文检测培训。5月13日审议通过了《红河学院三学期制实施方案》《红河学院本科教学总则》《红河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红河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提升教学质量。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考察,在2021年人才招聘中将通过查询档案、走访调查、二级党组织聘前谈话等方式,加强对拟聘用教师思想政治、品德作风等方面的考察。新教师入职后开展新进教师“师德第一课”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和爱校荣校主题教育。完善师德考核体系,6月7日成立了师德专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培训,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健全惩处机制,建立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定了《红河学院关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准则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试行)》,在人才引进、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高层次人才推荐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进一步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特色品牌。
十二是进一步强化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追究。校党委于3月17日在第102次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发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督办会会议精神,研究审定了《关于省委巡视红河学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于5月20日在第109次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时修订了《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并开展年度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季度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建立了校领导联系学生社团制度,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十三是学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校党委及时传达学习省属高校警示教育大会暨强化“一把手”监督动员会精神,研究制定了《红河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观看反腐专题片并到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报送了《红河学院关于开展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党委会研究审定了《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红河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红河学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及时下发。研究制定了《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学校有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学校党委严格按要求于4月30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教育工委派人到会指导。根据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进一步分析把握学校政治生态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的艰巨性、复杂性,深入查找自己在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十四是抓好警示教育,开展党章党规、党风党纪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从省纪委省监委严肃查处的朱华山、熊荣元、吴松、胡飚、袁斌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中汲取教训,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3月26日第103次党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学习领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4月14日学校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4月26日校长分别与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七个关口”部门全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体廉政谈话,其他校领导分别与分管部门领导结合岗位实际进行廉政谈话。加强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完善学校党内全面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五是学校更加重视和支持纪委队伍建设,分设机构、增加编制。按照规定对原纪委办·监审处进行分设,目前已设立纪检处和审计处。配齐配强巡察和审计队伍。根据省委巡视办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调整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意见,成立了审计委员会,党委会审定了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和处级干部聘期届满调整,配齐配强巡察干部,把政治素质高、道德品格好、业务能力强、文化水平高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巡察干部队伍中,充实巡察队伍力量。认真分析研判,优化干部配置。学校党委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充分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7月1日通过干部调整,完成巡察、审计各岗位的人员配备。同时制定了《红河学院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后续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尤其对巡察、审计等各岗位加强管理、定期轮换,着力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切实优化巡察干部队伍结构。突出政治素质,强化业务能力。根据巡察队伍工作特点,针对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知识结构筹划培训,强化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着力提升巡察队伍工作能力和素质。
十六是加强领导干部自身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5月22日党委会审定《红河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常态化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同时在校纪委内部做好交心谈心工作,确保校纪委主要领导与纪委办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每年不少于2次。纪委书记与全体纪检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要求纪检干部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高效务实、清正廉洁。培养干部健康生活情趣。校纪委通过网络实时推送廉政信息,警示教育干部,及时通知党员领导干部收看清风云南和云岭先锋系列节目,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思想,心中有戒,校正个人行为,从反面教材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十七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纪检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制定了《中共红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纪检处政治理论学习实施意见》,强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纪检干部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持续开展每年1次的处级以上干部述责述廉工作;3月下旬学校成立资助工作专项督查组,对近两年各学院资助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学生资助中存在相关问题。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职责功能定位。根据《红河学院关于调整内设党政管理机构的通知》,审计处和巡察办从原监察审计处独立分设,成立了纪检处,调整充实了专职纪检干部队伍,配齐了纪检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纪委、纪检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定《红河学院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红河学院纪委会议事规则》《纪检处处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理清各级各类会议职责边界,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抓实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十八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廉政风险点再排查。根据《红河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校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重新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照职责定位和工作流程,围绕“人、财、物”重要岗位,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再排查,按时提交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促使党员干部“知风险、防风险、化风险、控风险”;4月19至23日对党委组织部、教务处(招生)、科学技术处、财务处、人事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廉政风险重要部门、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和部分学院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
十九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退了不符合标准的住宿费、餐费。同时由党委书记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由分管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责令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检查。2021年以来,学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红河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陪餐人数、餐费、接待次数不超标等具体规定,建立了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将其列为财务报销凭证,同时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制度。严格执行校领导、教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审批须如实填报出差事由、出差地点、出差时间、食宿计划、出差交通方式等内容。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予以报销公务出差费用。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二十是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纳入年度党务干部培训,做到党务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4月25日按《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关于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要求,对校属各党委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了专题培训。落实《红河学院校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流程》,在本轮干部调整和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同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红河学院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制度》,该制度对部务会讨论和研究事项的范围、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重点明确了研究干部制度的程序、记录等规范和要求,党委要求组织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执行。
二十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程序,落实好“凡提四必”的规定,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校党委研究制定了《红河学院2021年新纳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范围人员档案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进一步提升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二是强化分析研判,2021年上半年开展了两次干部调研。在学校机构调整和此轮处级干部聘期届满调整中,高度重视干部交流轮岗,截至7月初,已完成4批次干部调整和选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干部工作能力和岗位需求等情况,逐步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深入学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及有关干部交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试行)》。
二十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示范。4月6日第104次党委会上党委书记对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了严肃要求;2021年1月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前,分批组织全校应报告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督促领导干部及时、规范、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二十四是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心作用。按照《红河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领导体制,红河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把握人才工作方向,谋划人才工作大局。创新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红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提高对学院的人才工作考核权重,人才工作纳入各学院年度考核任务目标,未完成年度人才计划,取消学院年底评优资格;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增加岗位,配备编制内专职科研助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及工作保障经费,确保拿得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确保优秀人才,特别是确保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博士和红河学者的资金保障。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统筹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投入,提高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经费已经列入“十四五”规划。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制定了《红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学科领军人才、博士和红河学者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提供特殊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高端引领、率先突破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人文关怀,尊重学者,支持团队合作,在科学研究上鼓励创新,营造有利于教师教学科研的浓厚氛围。完善人才奖励政策。制定了《红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才伯乐奖”奖励办法》,对重点学科领军人物和博士引进工作优秀的单位适当进行奖励,调动全校教职员工荐贤纳贤积极性;制定了《红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发放考核办法(试行)》,鼓励二级学院用好用活高层次人才,更好的为产出高水平成果提供服务。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主动与博士培养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前置人才招聘工作节点,与优秀在读博士建立联系。现已初步分地域分学科建立了优秀博士、专家学者信息库,持续跟踪优秀人才动向,开展精准引聘工作。
二十五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积极选派我校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制定了《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2021年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及计划》,年内将按计划有序开展我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全校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配齐二级学院专职副书记。于6月中旬配齐二级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加大教师党员发展力度,重视和加强在教职工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学校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有序推进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校领导、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工作清单》,学校党委委员分别联系14个师生党支部,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指导校属党委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务工作者培训教育,年内进行培训。
二十六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了《学生宿舍园区党员活动室管理运行方案》,提出了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电教设备、有制度等6条建设标准,对党员活动室的使用和管理做出明确要求,保障党员活动室的正常运转。
(四)关于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方面
二十七是召开筹建教工食堂专题会,研究了教工食堂改建方案,明确了长短期需求结合、合规合纪经营的工作要求。教工食堂5月下旬改建完成,于6月1日试运营,有效解决了教职工用餐问题,教职工反响较好,切实提升了教职工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下步打算
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认真组织、扎实整改,学校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学校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继续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巡视整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学校党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学校党委做起,压实各级党组织党管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策略,进一步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保持高压态势,注重固本培元,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加快整改进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视指出的4个方面34个问题,目前基本完成的问题有11个,未完成的问题有3个,针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拿出时间表、施工图,细化整改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责任要求,加快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落实的进度,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严格实行整改问题销号管理,及时跟踪督促各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统筹抓好整改情况收集、研判、汇总。
三是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学校党委将进一步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巡视整改作为补齐短板、查找差距、促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从思想上、政治上、纪律上、作风上、行动上深刻检视学校党委在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制度以及推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症结所在。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助力“十四五”开局起步,推动整改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同促进、同提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694100;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学院党委巡察办;电子邮箱:yy6yy6@126.com。
中共红河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