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巡审联动”创新融合巡察机制

发布时间:2021-09-15 18:10:15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近日,为积极探索“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巡察方式,漾濞县在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中尝试对县自然资源局派出的五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开展“巡审联动”机动巡察。该县采取一巡双报告的方式,有效整合巡察和审计力量,以“巡”带“审”,以“审”促“巡”,实现政治巡察与业务审计的无缝对接,让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业务体检”优势互补。

巡审“双剑合璧”,监督同向发力。紧紧围绕各乡镇自然资源所职能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好“巡审联动”工作方案,确保巡察计划与审计计划无缝衔接,并采取同步进驻、联合编组、巡审联动等方式,确保巡审同步质效最大化。同时,突出分工协作、联动处置,坚持问题双向印证,对巡察发现的审计范围内问题,交由审计组或审计人员通过查阅账目、审核凭证等方式进行印证,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审计发现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需借助巡察手段进一步了解的,则交由巡察组或巡察人员印证。

强化信息互通,巡审同频共振。为有效解决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信息不对称、“一条腿快、一条腿慢”等问题,在依规依纪巡察、依法独立审计基础上,建立巡察与审计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审计组向巡察组提供近5年被巡察单位的审计情况、相关审计报告、要情、底稿等资料,巡察组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同时,巡察组向审计组提供巡察反馈意见和需重点关注的问题。此外,巡察中分别由1名巡察干部和1名审计干部担任巡审联络员,负责日常情况通报、资料提供等工作,定期召开巡审会商会,对审计发现的账目管理不规范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重点研判。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写入巡察报告,审计组则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关注范围。

巡审效力叠加,结果运用到位,对“巡审联动”发现的主要问题,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和审计组按要求及时向被巡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意见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集中研判、分析原因,及时提出专项治理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巡审效能最大化。(熊璟琳  李文化 || 责任编辑  杨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