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失踪”的低保金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1-09-19 08:23:49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作为村干部,我不仅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违规违纪,辜负了大家对我的信任。我真的很后悔……”日前,临沧市沧源县岩帅镇贺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某某在收到党纪处分决定时懊悔地说。

为群众服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村干部,为何会被处分?事情得从县委第三巡察组的一次巡察说起。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岩帅镇贺南村开展延伸巡察时,在与村组干部谈话的过程中,谈话对象无心的一句“听说低保有点乱”,当即触发了巡察监察干部敏感的神经。

“低保可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群众口中的‘乱’究竟是什么意思?”带着疑问,巡察组及时调整工作方案,针对该村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开展谈话。刚开始,大家只谈成绩、不讲问题,工作推进得并不顺利。

究竟是子虚乌有,还是另有隐情?巡察组再度调整工作方案,这一次,他们走寨串户,来到佤族农家的火塘边,反复做工作、讲政策,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有几户人家评为低保户后,低保卡一直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某某负责保管,听说低保金也没有按时兑现给农户。”走访中有人反映道,“你们来了以后,他好像就急着去农户家中退钱了。”

“那你知道他保管的是哪几户的低保卡吗?”巡察组继续追问。

“我大概知道几家……”

摸清情况后,巡察组及时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按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快查机制,县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李某某以帮助农户领取低保金为借口,为其保管低保卡,先后擅自支取3户农户的低保金共计28211元用于日常开支,担心农户察觉,李某某先后退还了部分低保金。至案发前,仍有3842元未退还。根据违纪事实,县纪委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展对村巡察,就是要打通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着力发现并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沧源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李某某的违纪事实也让该镇村组干部受到警醒,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向岩帅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镇党委围绕惠民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等事关群众利益具体事项开展自检自查,用“监督”和“检查”利器,让小微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刘娇娇  王倩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