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景洪市召开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本轮巡察工作。
此次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采用“一托二”的方式,对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景洪市民政局党组等8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除了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监督以外,还结合党委(党组)职能责任和主责主业,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项目落实情况,上级巡视巡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访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8:30。巡察组问题意见收集及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七届景洪市委第一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杨雪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