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分别向麒麟区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会前,组长孙耕耘向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李文荣通报了巡视“回头看”情况,省委巡视办副主任李文俊传达了省委书记阮成发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孙耕耘向麒麟区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曲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孟凡兵代表市委表态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曲靖市委常委、麒麟区委书记解天云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孙耕耘在反馈时指出,十届省委以来,麒麟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经济总量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排名全省第一。但巡视“回头看”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区委落实中央巡视、省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区纪委监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边改边犯问题突出;二是落实中央部署不到位,推动发展办法不多、成效不好,煤炭、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缓慢;三是落实换届要求不到位,落实妇女干部比例要求有差距,村干部年龄老化;四是支柱产业培育不充分,全区仅有烟草、钢铁2个年产值超百亿的产业;五是对“三农”工作重视不够,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有差距;六是区属国有公司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出借资金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七是信访量逐年递增,案结事未了,重复信访问题突出;八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到位,村组干部“蝇腐”问题仍有发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孙耕耘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煤炭、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要求,切实抓好“三农”工作、耕地保护、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先进制造基地、“绿色食品牌”现代农业基地;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整改方案,强化跟踪检查,狠抓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真改实改,充分运用好巡视成果。
会议要求,麒麟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新时代云南发展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强化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肃换届纪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真正以有力行动和明显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党要管党,勇于自我革命,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尤其是“一把手”必须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针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
曲靖市委常委、麒麟区委书记解天云表示,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认真对待、坚决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把抓好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反思问题根源,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全力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承担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抓好成果转化,奋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结合起来,着力破解制约因素和发展瓶颈,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成效。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省委第六巡视组有关同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政主要领导;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