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1年7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保山市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会前,组长赵基向保山市委书记杨军移交了巡视反馈意见,传达了省委书记阮成发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赵基向保山市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杨军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赵基在反馈时指出,保山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巡视整改为抓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经济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疫情防控总体有力,边疆安全稳定。但巡视“回头看”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实,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缺乏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就整改而整改;整改监督责任压得不紧,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整改制度执行不力,巡视整改“前紧后松”“短期效应”,措施针对性不强。第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不深入。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用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党史学习氛围不浓,开新局有差距。第三,换届责任未落细落实。市委对换届工作研究、督促检查不多,统筹换届与班子建设、修复政治生态深度融合不够,纪律作风不严实,换届后续工作跟进不力。第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不够。疫情防控仍有薄弱环节,经济增长支撑不足,“六稳”“六保”有短板。第五,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三农”工作重视不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不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第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不足。宗教治理不到位,水质污染严重,边境安全隐患大。第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发力不够,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烂尾楼”整治不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赵基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市委牵头抓总、统揽全局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努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和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滇西生物生态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二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汲取耿梅、杨光银等违纪违法案件及“3.29”专案教训,持续修复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权力运行和“一把手”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寻常百姓家”。三要强化系统思维,推动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等各类整改真改实改。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委、组织部日常监督,推动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和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联动整改、一体整改。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以有力行动和明显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从政治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新时代云南发展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强化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肃换届纪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二要坚持党要管党,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尤其是“一把手”必须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三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有效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杨军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保山市委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把抓好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坚决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肃督查问责,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全面提升整改的政治效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坚决抓好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边固防、保护生态环境、民族团结进步等大事要事,全力推动“两区一地”建设,认真抓好东河治理、教育提质、创建文明城市等民生实事,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交出合格答卷,全力推动保山高质量发展。
省委第五巡视组有关同志,保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省纪委省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省委组织部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负责同志,保山市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各园区管委会主任,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