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分别向寻甸县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会前,组长徐卫民向寻甸县委书记何健升通报了巡视“回头看”情况,传达了省委书记阮成发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徐卫民向寻甸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昆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夏俊松代表昆明市委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何健升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徐卫民在反馈时指出,十届省委以来,寻甸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定进步,脱贫攻坚如期摘帽,全省县域经济综合排名由2015年的119位提升到2019年的44位,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但巡视“回头看”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在落实中央巡视、省委巡视整改过程中,县委对巡视整改思想认识不到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和检视问题不够;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监督责任落空;整改实效有差距,整改不力。二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未充分结合实际,编制“十四五”规划质量不高,统筹深化全县国企改革不到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不扎实。三是换届工作存在苗头性问题,群众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不作为。四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松懈,“六稳”“六保”措施不力,“新官不理旧账”。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用心用力不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推进乡村振兴力度不够,打造“绿色食品牌”谋划不足,落实耕地保有量有缺口。六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统筹推动落实不好,重点行业领域矛盾风险化解不力,交通安全事故频发高发问题应对不力。七是推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风不实,清理整治“烂尾楼”工作不实。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徐卫民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论证编制“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措施,推进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矛盾风险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完善国企深化改革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西部片区医疗资源匮乏和特色产业园区违法用地问题。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抓好成果拓展巩固和乡村振兴,建立健全返贫动态机制和脱贫风险户、易致贫户帮扶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三是强化使命意识,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积极营造议事决策良好氛围,坚持好末位表态;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发挥头雁效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全县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化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寻甸县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扛起换届工作主体责任,真正以有力行动和明显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党要管党,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有效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
何健升表示,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寻甸县委诚恳接受、全面认领,深刻反思、认真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和县委主体责任,下更大决心、以更高标准、用更实举措,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成效体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三是站稳政治立场,深刻检视自身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做到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方法举措不走样。四是严守政治纪律,锲而不舍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和整改成果巩固,坚决杜绝“过关”“交差”心理,对整改过程中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有关同志,寻甸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昆明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寻甸县其他县处级领导,16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直各部、委、办、局党政正职,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