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的‘自我总结评定’竟然一模一样,说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病根在于主体责任不到位……”
“党组班子成员协作配合不到位、股室和干部职工间推诿扯皮,这些问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干部作风大整顿出实招、真整改……”
在日前召开的十二届通海县委第十四轮巡察书记专题会上,县委书记就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名点事点责任”,要求相关单位扛起整改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自全面开展巡察以来,通海县委坚定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始终紧握利剑,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县委书记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及时反馈移交发现问题及相关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该县共组织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5次、书记专题会议14次、县委常委会议30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针对集体财务审批把关不严、土地违法问题仍有存量、违规发放误工和会议补助等共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从体制机制上查漏洞、补短板、绝后患。”县委书记不仅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更从解决问题上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截至目前,该县先后有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巡察整改不力被提醒谈话。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督办县委书记在相关会议上的“点题”和“派单”为重要抓手,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目前已就普遍性问题向19个单位(部门)提出巡察建议69条,督促职能部门出台《通海县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干部待遇意见》和《通海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为切实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忧心事提供了基层治理、源头治理的路线图。
据悉,十二届县委共开展十四轮巡察,发现问题3030个,整改完成率达98%,完善相关制度1154余项,挽回经济损失1258.38万元,退缴违规资金77.38万元,返还、补偿群众涉农惠农资金501.88万元。(王淑莹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