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发现你单位存在3方面24个问题,这些问题是如何进行整改的,是否都整改到位……”近日,剑川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成立县委巡察工作整改督查组,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县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导督查督办,建立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工作闭环,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标本兼治,为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把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将边巡察边整改贯穿整个巡察过程,强化自查自纠、即知即改、边巡边整、立行立改,巡察组从进驻开始就释放和传导鲜明的巡察整改信号。巡察结束后,紧扣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统筹协调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整改责任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听取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巡察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县委书记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工作整体情况点人、点事、点问题,并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组织召开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会,督促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对照问题,深查细纠、真改实改;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巡察情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巡察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在反馈环节进一步分解传导整改责任。巡察领导小组成员或巡察办负责人参与巡察反馈会议,同时邀请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县级领导参加反馈会,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反馈中坚持“双反馈”机制,切实将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细化并列成清单后,向被巡察党组织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压实巡察整改党组织主体责任、党委(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效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反馈意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双通报”,让县级分管领导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存在问题,进一步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此外,该县着力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制定《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级相关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机制,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通过责令纠改、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问责,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
据悉,十二届剑川县委共组织开展了十三轮巡察,对75个单位、9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1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8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共发现各类问题3973个,移交问题线索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挽回经济损失109.8万元。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完成问题整改3087个,建立完善制度619项。(庞晓丽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