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巡纪联动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时间:2021-04-23 17:53:03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耿马县委巡察机构在推进巡察全覆盖过程中,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通过信息研判共享、联动整改监督,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凝聚监督合力。

巡察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巡察组在每轮进驻前,与县纪委监委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沟通对接,储备充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件、廉政风险点、潜在问题“病灶”等信息,帮助巡察组在短时间内绘制出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画像”,从而精准锁定问题,靶向出击。

巡察中,建立巡察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协同机制,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不断强化监督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全力配合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组通过列席巡察动员会、工作汇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全面了解被监督单位、行政村的巡察情况,充分发挥“巡察+纪检监察”监督叠加效应,形成监督合力,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从后期介入巡察变为全程参与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后,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转交问题立巡立改、边巡边改。

巡察后,由巡察办根据各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情况报告,制作问题线索移交清单,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六见”要求,紧盯被巡察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措施、严肃责任追究。同时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方案报审,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纪协作,有利于推动政治巡察和业务监督‘双轨运行’。我们将持续深化巡纪协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网’进一步织牢扎密。”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沈文雯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