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兰坪县委巡察实现了全覆盖任务,这是我们交出的一份沉甸甸的巡察工作答卷。”
近年来,兰坪县委巡察办以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共开展巡察工作13轮。其中,常规巡察6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6轮、巡察“回头看”1轮,并采取“点穴式”“上下联动”等方式,对全县44个县直单位、8个乡(镇)、2个州管部门和10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覆盖率100%。
县委巡察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严格按照政治巡察标准,强化政治监督。2017年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全面厘清巡察对象并把其纳入巡察工作规划,按照“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点穴式”巡察相结合,县、乡、村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同时,明确数量类别,列出全覆盖任务清单,为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画好了作战图。
县委巡察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先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评价办法》《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和“三清单一台账”相关工作机制,要求被巡察对象在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或群众不满意的责成其进行“回炉”整改,确保巡察成果见真章、落实效,实现巡察工作有形有效全覆盖。
“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巡察的方式方法,摸索出了‘巡察建议+立行立改’‘乡村吹哨、部门报到’和大数据比对等具有辨识度的巡察工作经验,达到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加强巡察监督的实效性。在巡察中将共性、典型、领域性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或采取‘集中交办’的方式,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及时移交处理,真正达到巡察工作‘短、平、快’解决问题的效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截至目前,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圆满收官。”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和文政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