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启动十二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

发布时间:2021-04-24 08:13:26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近日,红河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新一轮巡察工作。

本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6个单位党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

专项巡察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单位的职责职能,紧盯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问题,按照“三个聚焦”要求,以“四看”为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据悉,本轮巡察进驻时间为20天。巡察期间,巡察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访点等信息,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志新;巡察对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13769341709;电子邮箱:13769341709@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钱革孟;巡察对象:县水务局;联系电话:13769345042;电子邮箱:13769345042@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琴;巡察对象: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13769341715;电子邮箱:13769341715@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云华;巡察对象:县林草局;联系电话:13769342430;电子邮箱:13769435043@163.com。

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刀四保;巡察对象:县农科局;联系电话:13769342431;电子邮箱:13767342431@163.com。

(施洁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