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

发布时间:2021-04-19 16:21:36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我们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操性,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近日,云龙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该县紧紧围绕巡察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细化具体措施,采取百分制打分方式,并单设加分项、扣分项,以此激励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整改实效。

在该县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中,共巡察乡镇党委11个、县级部门党组织64个和村级党组织88个,高效实现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本届巡察共发现问题2229个,提出巡察整改意见1627条,向县委、县政府等有关主责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28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156件,清退违规奖补资金等78万多元。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为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该县将巡察整改的后评估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事项、重点内容,采取百分制量化指标体系,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考核体检,并就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党组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次,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从源头上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

在具体实践中,由县委巡察办会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评估组,根据被巡察党组织工作实际,综合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多维度、全方位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邀请县人社、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从专业角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与此同时,该县持续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的基础上,将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形成专题报告,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估结果,并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依据。

“我们将持续健全完善评估内容、形式和途径,强化结果运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持续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巡察整改真正落地见效。(许洪议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