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市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启动二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
本轮巡察共派出3个巡察组,对6家县属部门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
巡察时间为20天,巡察期间,巡察组公开举报电话、邮箱信箱、接访点等信息,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鸿云飞;巡察对象: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巡察时间:4月14日至5月8日;联系电话:15126192915;意见箱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副楼一楼大门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大门口;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3室)。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韩海东;巡察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科局;巡察时间:4月14日至5月8日;联系电话:13908736967;意见箱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副楼一楼大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门口;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3室)。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李忠明;巡察对象: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巡察时间:4月14日至5月8日;联系电话:13887326180;意见箱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副楼一楼大门口、市林草局大门口;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3室)。
(庞迪影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