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部署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我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完善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建立健全了‘一细则一意见一方案二办法三规则’制度体系,实现了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及时组建巡察机构、配备人员,确保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说道。近年来,洱源县委巡察机构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扎牢织密监督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该县巡察机构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探索巡察方法,2016年12月至今共组织开展15轮巡察,派出73个巡察组,抽调461名干部,先后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开展监督。在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巡察中,实现对9个乡镇、63个县级部门的常规巡察全覆盖;在对村级党组织巡察中,分别采取巡乡带村和直接巡村的方式,实现对88个村和2个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通过巡察,全县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得到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日趋浓厚。
“为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巡察整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推动形成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合力。”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出真章见实效,该县巡察机构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整改任务,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同时,坚持实行巡察反馈意见通报制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情况,请分管联系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进驻动员会、巡察情况反馈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被巡察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县委十三轮巡察中,被巡察各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6447条,建立完善制度1988项,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县委巡察机构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政法等部门选取政治素质过硬、作风公道正派、综合业务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分别进入县委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和智库,并对在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调整,建强优化巡察干部队伍。同时,在开展每轮巡察前,对各巡察组成员就巡察知识进行专题业务培训,重点从巡察工作流程、发现问题方式方法、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巡察工作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解,提升巡察干部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工作担当、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巡察干部队伍,为巡察利剑发挥作用提供坚强保障。(刘静 李俊清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