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次巡察意见反馈的关于村级财务混乱的问题,你们村是如何整改的?”
“这次巡察中有群众反映村干部私自截留农户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款,请你们单位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这是近日姚安县委巡察组在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的场景,也是巡察中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工作缩影。
近年来,该县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扎实有效推动巡察触角向基层延伸,让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致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十三届县委任期内的“两个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补齐党内监督短板。同时,做深做实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通过集中攻坚、有效抓好整改,注重巡察成果运用,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人责任,拧紧整改责任链,建立整改责任“共同体”。制定出台《姚安县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并建立了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反馈会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乡镇党委政府挂点分管联系领导参加村(社区)党组织及所属乡镇党委巡察反馈会,进一步压紧压实村(社区)党组织及所属乡镇党委的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同时,明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相关问题的督促整改责任。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机构 “三方联动”作用,做到整改报告“三方会审”、疑难问题“三方会诊”。及时通过纪检监察建议、定期沟通会商等方式进行反馈,对问题突出的,严肃约谈一把手,现场督查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定期对整改情况“回头看”。
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以整改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督促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及所属乡镇党委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及时解决的民生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立行立改,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巡察成效。截至目前,县委14轮巡察发现并反馈的1717个问题(含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率达98.89%,共清退违规资金235.99万元,推动完善制度798个;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结率达95.33%,立案查处2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此外,系统梳理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召开问题通报会,督促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共性问题统一整改、个性问题分类解决, 推动巡察整改与建立完善制度、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有机结合,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有效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使巡察工作取得的实效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享受。
据悉,该县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有效推动解决了当前群众关切的问题,在县级层面制定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施办法、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在乡镇和村级层面制定和完善了党组织运行规则、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制度。同时,以提升组织力、提升政治功能为核心,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态化整顿,建强战斗堡垒,引领乡村振兴。(倪永芹 普煜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