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麻栗坡县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注重巡察结果运用,探索试行“巡督包干”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采取谁巡察谁验收的原则,由巡察组包干本组巡察单位的反馈问题整改检查验收工作。
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梳理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重点任务,逐项对账销号,落实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期间,巡察组主动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协调开展问题倒查,共同梳理存在的风险点,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并开展常态化、动态化监督,主动靠前指导,定期收集整改动态信息,分析评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展不理想的单位,及时上门督促,协助剖析原因,找准偏差,补足“动力”。
巡察整改到期后,巡察组按照检查验收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三个对标”、突出“两个重点”、注重“四个检查”开展验收,即:对标巡察反馈意见,对标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对标巡察整改情况通报;突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突出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检查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三张清单”及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落实标本兼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检查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情况。按照100分制量化考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的要求重新整改。
目前,各巡察组共对11个乡镇、31个县级部门和57个村(社区)开展了督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共50人进行了约谈提醒,有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田玲 刘显贵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