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行抽查核实,防止虚假整改、文字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到位。”近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汇报时强调。
为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与巡察机构跟踪督促等形成合力,打好日常监督“组合拳”,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25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新部署新要求,听取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汇报,研究下步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工作。
去年以来,州委出台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州委巡察机构与州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州委组织部和州级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机制,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州纪委监委和州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自身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有力抓手和突破口,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审核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综合运用实地调研、跟踪督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及进展,做到无缝衔接、跟进监督,将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作用,以巡察整改监督为抓手,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出)机构具体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格局。针对重难点问题及时发函督办,实行整改情况“月反馈”,持续跟踪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州委组织部成立日常监督队伍,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日常工作、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考核等抓好日常监督,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推动涉组涉干问题整改。
通过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州委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八届州委已开展十二轮常规巡察、五轮(次)专项巡察。常规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73个,巡察覆盖率为100%,对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反馈问题1871个,已整改1853个(含基本完成整改250个),正在整改18个,整改完成率99.04%。(王志文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