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缩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发布时间:2021-02-09 15:04:05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巡察组同志,护林员每月的补贴钱是哪里发的?”

“当然是政府发的呀!”

“那护林员和保洁员是属于村委员聘请的吗?”

“护林员和保洁员是各乡镇、各村委会根据各村情况,由建档立卡贫困申请、村民评议、村‘三委’考察、公示、镇政府审核、聘用签订合同的。”

“那么,护林员是不是除了做好村委会辖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外,还得听村委会的其他工作安排?”

“这位大哥你是不是想和我们反映什么问题?村子里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我们反映。”马关县委第六巡察组到仁和镇沙坝村开展对村巡察时,来访者的不断追问让黄组长感觉到这位来访者“有事”。

黄组长看到来访人员局促不安,鼓励他放下顾虑,“我们进村巡察就是给村干部‘扫描体检’的,就是来挑毛病、查问题,就是来帮助群众解难答疑的,有什么都可以和我们说说。”

短暂的沉默后,来访大哥说道:“我们村委会之前让护林员和保洁员每天轮流去村委会煮饭,后来又每月收取我们的补贴用于支付村委会聘请煮饭人员的工资,这合理吗?”

“村委会什么时候让你们轮流去煮饭的?他们每月收取你们多少钱……”

渐渐地,这位来访大哥放下戒备,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这位来访大哥是仁和镇沙坝村委会的一名护林员,当他得知巡察组进驻该村后,就想来反映该村委会摊派护林员、保洁员补贴用于发放雇佣煮饭人员工资问题,希望巡察组能将此事查个明白。

巡察组分析研判后,决定兵分两组立即开展调查,一组调取沙坝村委会公益性岗位花名册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向村委会支书袁某某、主任陈某某开展调查谈话,向驻村队员了解情况;另一组向护林员、保洁员、雇佣的做饭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村里考虑到我家的经济收入和生活困难,聘请我当保洁员,负责我们村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每月发给我500元工资,后来村委会安排黄某某每月来收取我们保洁员每人5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雇佣做饭人员的工资……”

“我负责收取保洁员的,袁某某负责收取护林员的,护林员每月出资100元、保洁员出资50元……”

经过调查,事情逐渐清晰起来。2019年3月,该村委会安排公益性岗位护林员、保洁员每天2人轮流到村委会煮饭。4月决定专门雇佣一名煮饭人员,决定按照每月护林员出资100元、保洁员出资50元作为付给煮饭人员的工资。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沙坝村委会共计向护林员和保洁员收取27000元。

“群众利益一分一毫都不能侵占,不管钱数多少都要如数退还。”之后,巡察组将发现的问题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去年12月,该村委会总支书记袁某某及主任陈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仁和镇副镇长程某某及沙坝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某某被通报问责,驻沙坝村委会驻村队员及坝村委会队员干部被集体约谈,被摊派的27000元补贴款重新发放到位。(章荻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