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巡察组啊,虽然我们小组的集体收入只增加了700元,但对今后的集体资产再出租时有了参考指导性,也有效避免了集体资产的流失。”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四组组长对回访的巡察组人员说道。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该区五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组进驻该社区开展巡察说起。
为将巡察工作做深做透,巡察组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及个别访谈发现问题,帮助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
“看了巡察公告,你们应该是巡察组的同志吧?”
“是啊,请问你们有什么事情要向我们反映?”
“我们是赵桅社区四组的居民,我们小组的石老奔山果园租给了曾某、曾某某二人,租期长达30年,租金才300元一年,这个明显是不合理的,群众意见很大啊。”
民生问题无小事!问题到底出在哪?为什么租赁合同长达30年,租金才每年300元,看着来访群众期盼的眼神,巡察组迅速行动,核实了解,探明究竟。
根据调查所掌握的信息资料,巡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进行分析研判,拟定下一步谈话方案,拿准吃透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条例之后找到了该社区四组组长了解情况。
“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你们租赁石老奔山果园的情况。”
“当时租的时候,一亩地300元的价格,签30年合同,这在2002年的时候差不多就是市场价了。”
“组长,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原来这个是有规定的……”
“你了解过现在同地段的地价吗?如今300元一亩的果园租金,你觉得合理吗?”经过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语重心长的谈话,该社区四组组长陷入了沉思。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动群众是最好的办法。巡察组再一次进村入户,找几位群众了解情况。“石老奔山果园租期30年啊,才300元一亩,这明显与市场价不符。”村民们回答道。
为慎重起见,巡察组在调取了该社区四组账目,翻阅小组租赁合同后,又到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了解了情况,经层层询问调查后,对群众反映的“石老奔山果园租赁不合理”落了实锤。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巡察组随即向该社区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由社区牵头,找出症结,立行立改,解决问题。
该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迅速反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一周后,社区四组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上一致决定,把石老奔山果园租期调整为20年,鉴于前19年的租金已经按照每年300元收取,最后一年的租金补交700元,按照每年1000元收取。
“虽然只是补交了700元的租金,但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基础上,我们还要深挖问题根源,对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案为鉴,严格按照《红塔区村组权力清单三十八条》和《红塔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尤其对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按照‘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采取公开竞价、招投标方式,按程序运作。”该社区党总支书记说道。
针对该问题的发生,该社区精准研判分析,堵塞制度漏洞,认真抓好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各小组对集体资产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完善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资’问题牵涉群众切身利益,只有确保‘三资’合同合情合理、合法合规,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才能真正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巡察向村居延伸,就是更好把巡察工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委巡察办主任深有感触地说。(红塔区纪委监委 何玉芬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