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关键少数’表率作用缺失,部分领导干部甚至成为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党组织刹风整纪工作力度不强,压力传导不够,监督执纪力度偏弱,纠治‘四风’的表率示范作用发挥不好,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全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班子不团结……”
1月22日至25日,大理州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八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的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机关、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公安局、州委机要和保密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扶贫办、大理护理职业学院、州妇幼保健院等14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要对标中央和省州党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整改。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跟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注重整改实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州委巡察办按照《大理州巡察工作“双向三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组织被巡察单位参会人员分别对7个巡察组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共发出测评表574张,满意率为99.9%。
据悉,大理州第十二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437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件,巡察期间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6个。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105条,对州级各有关单位提出建议8条。(杨镇川 马玉梅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