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灵活巡察方式 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发布时间:2021-01-19 18:27:33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近日,随着芒市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组向被巡单位反馈会议的结束,二届市委实现了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自2016年换届以来,市委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先后完成十四轮、对全市103个村(社区)、71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巡察,推动一批问题有效整改落实,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巡察工作全面开展。该市二届市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紧盯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硬任务,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将巡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组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挂牌成立由“一办五组”组成的市委巡察机构。该市市委先后召开常委会议9次、书记专题会议7次,积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并对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市委书记就巡察工作做出批示10余次,有力推动巡察工作贯彻落实。

灵活巡察方式,发挥利剑震慑效应。按照巡察工作流程,该市以常规巡察为基础,灵活运用巡察方式,以“巡乡带村”“直接巡村”“回头看”为主要形式,不断拓展巡察模式。围绕“三个聚焦”,灵活运用“宣、听、谈、查、接”五位一体巡察措施,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扩大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全市共发现问题2250个,提出意见建议758个,制定3899条具体整改措施,移交问题线索198件,已经处置129件。

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市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市委、市政府处级领导参加分管联系单位巡察反馈会并现场提要求,带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履行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职责。市纪委监委监督审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分别派员参加分管联系单位巡察反馈会,并对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纪律提要求,切实履行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责任。同时,督促被巡察部门党组织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书记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直接责任。系列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持续释放了巡察震慑力。

坚持锤炼内功,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该市市委通过不断强化巡察人才库运用,及时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充实调整。通过市直各单位的推荐、组织部门抽调、业务部门选派等渠道,有计划地从各单位甄选熟悉党建、纪检、财会、文秘等方面的优秀干部纳入人才库管理,并参与巡察工作。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组对选调干部在巡察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通过巡察办反馈派出单位,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9年、2020年分别对表现优异的42名干部进行通报表彰,真正发挥巡察工作识别、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侯晓敏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