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坪县纪委监委结合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办法》规定了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列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职责,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内容主要是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在日常监督中主要采取跟踪了解、查找问题、整改评估的办法开展工作,以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集中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将作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可对整改迟缓的单位发工作提醒函或者现场督办,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流于形式,进一步提升巡察成果,杜绝一切形式主义的整改,确保每个问题有人管、有人抓、有回音、有结果,紧盯整改不放松,让巡察整改真改、实改,改出实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吴燕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