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就把这笔钱给追回来了,纪委真把咱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啊。”近日,在梁河县平山乡平山村坝哈小组党员活动室内,当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将17600元钱交到新任平山村党总支书记尹茂金手中时,一旁的党员和群众纷纷表示。
这钱是6年前梁河县移动公司向平山村委会支付的房屋租赁费。这么多年了,这笔钱去了哪里?又是如何“现形”的?还得从一次走访说起。
“同志,我有一个问题想跟你们反映,但也拿不准……”梁河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平山村走访时,村民闫大叔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没事,大叔,有什么问题,您都可以跟我们说。”走访组的工作人员耐心开导。
“前些年,移动公司到我们村建信号塔,因建在村委会楼顶,双方达成协议,由移动公司向村委会支付3年的房屋租赁费。这么多年了,这笔钱去了哪?村上也没个说法。大家心里可都揣着问号呢。”闫大叔说道。
“大叔,这事我们给您记下来了。您放心,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的。”走访组的工作人员一边安慰大叔,一边做好记录。
“大叔反映的问题绝非空穴来风,我们要详细问问情况。”在接下来的走访中,不少群众也反映了此事。
“群众有所呼,我们要有所应,一定要调查清楚,给群众一个交代。”走访组围绕村委会的房屋租赁费展开了调查,通过多次走访村民,调取银行流水、查看租赁合同、收集相关资料,村委会的房屋租赁费去向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梁河县移动公司早在2015年就付清了3年的房屋租赁费,共计17600元。但这笔费用并没有打进村集体资金账户,而是分两次打进平山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某及其妻李某的银行账户里。
既然集体资金打进了个人账户,为何王某离任后迟迟不将此笔资金上交集体账户?
带着疑问,走访组找到王某,与其进行了谈话。面对走访组摆出的证据,王某坦白了,承认自己收到这笔资金后,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任了8年的村党总支书记,本应该做好表率,却因为1万多元钱栽了跟头,辜负了群众和组织的信任。我现在想想真是羞愧啊……”王某懊悔地说道。
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额退还了17600元集体资金。
集体资金哪里来,怎么用,群众都应知晓,村干部不能揣着“糊涂账”,让群众“蒙在鼓里”。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梁河县纪委监委 李佳佳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