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占10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终于退回了

发布时间:2021-08-03 17:04:27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谢谢,太谢谢你们了,我们小组被侵占10年的集体林退耕还林补助款终于退回了。大伙商量准备用这笔钱来修路呢!”面对前来回访的梁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平山乡上河东村界端小组村民郭大叔脸露微笑。

“这么多年的事都给解决了,看来这纪委的同志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界端小组群众议论着。

这事还要从5月的一次走访说起。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梁河县纪委监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组织县乡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街头巷尾、农家庭院、田间地头开展大走访活动,听民情、访民意,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我们小组的集体林退耕还林补助款近10年来一直被原小组长杨某占用,也没有向群众公开过……”走访组来到平山乡上河东村界端小组郭大叔家,郭大叔一脸无奈地说。

“您放心,这事我们一定会查清楚。”走访组的同志一边安慰郭大叔,一边做好记录。

在继续走访的过程中,不少群众都反映了集体林退耕还林补助款被杨某侵占一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反映绝不会是空穴来风,其中定有“猫腻”。

走访组围绕退耕还林补助款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调取补助款名册、领取记录、银行流水,走访组发现,界端小组共有4.5亩集体林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每年每亩补助100元。2011年以来,补助的4500元均被杨某领取。

随后,走访组找杨某进行谈话,在证据面前,杨某承认了侵占退耕还林补助款的违纪事实,并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011年,杨某被界端小组群众推选为小组长,负责管理集体资金账户。2013年,杨某离任,却迟迟不向新任的小组长交接集体资金账户,也未向群众公开集体资金使用情况。杨某正是利用管理集体资金账户的便利,将4500元退耕还林补助款占为己有。

“总觉得钱不多,也没有直接拿群众的钱,现在想想真不应该。我十分后悔,对不起大家对我的信任……”杨某忏悔道。

另外,杨某还被查出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退还了4500元退耕还林补助款。

事情虽然尘埃落定,背后反映出的农村“三资”管理混乱、不透明等问题却不容忽视。为此,梁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法治化、透明化管理,切实把“小微权力”晾晒在阳光下,把农村“三资”做成明白账、放心账。(杨正涛  屈如意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