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在信访处置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1-05-03 08:28:15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围绕“学党史,悟初心,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合理引导诉求,加强督办跟踪,及时准确回复,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接访中,工作人员始终站在亲人朋友的角度,仔细聆听来访者的述说。接待人员根据来访者诉求开展政策宣传,适时引导,入情入理进行心理疏导,认真细致记录,在听、记、劝的过程中让来访者感受到尊重和关心。

针对反映各级党员干部的信访问题,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详细询问,认真记录,按照职责要求转有关乡镇和部门限期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诉求事项,在做好登记后,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耐心进行心理安抚,提出处理建议,合理引导到有效渠道,帮助其寻求到可以解决问题的方式。确保各类信访问题的处理都能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进行,做到信访处置依规有序。

信访件被转办分流后,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反馈,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信访件管理规定,由信访室定期了解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对各阶段工作跟踪督促,对办理迟缓的通过电话提醒、发出工作提示函等方式,适时催促提示,压紧压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的责任,推动快办快复。对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约谈承办人员,严肃警示督导。对约谈后仍不能按期办理完成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

每一个信访件办结后,承办人员向反映人回复办理结果是信访件归档前的“固定动作”。县纪委监委把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回复当成检验信访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尺,从严要求、规范做好信访办理回复,通过面对面回复、电话回复、书面回复等形式,向来访人准确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填写《信访办理情况回复登记卡》。对匿名反映情况的,协调涉及乡、村或部门在一定范围作有关情况说明,最大限度地取得举报人反映人的理解和认可。

同时,加大信访问题的信息化管理力度,积极做好检举举报处置平台的推广和应用,科学、高效推进信访问题的受理、办理、处置、反馈,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处置效率,提高线索处置的精准度,有效避免超时办理、要素不全等问题的发生。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累计受理来电6件、来信32件、来访4件、网络举报31件,依规依纪办结24件,向9名实名反映人进行了回复,正在办理36件,了结9件,留存7件,接待来访人员23次38人,对不符合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18件向当事人说明了情况,提出了处理建议。(张忠辉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