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教育挽救,我来把自己的问题交代清楚。”日前,云南省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一名党员干部来到普洱市纪委监委主动说明有关问题。
其能主动前来说明问题,源于该市纪委监委到农业农村局召开的一次警示教育剖析会。
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推行案件主办人到案发单位靶向开展警示教育制度,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查办情况,聚焦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走进案发单位开展个案剖析警示宣讲教育。
“上下级关系扭曲,人身依附严重,搞‘小圈子’;靠农吃农、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混乱。”前不久,负责查处市农业农村局系列腐败案的主办人,在该局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从办案人员角度向全局党员干部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以此为契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清除顽瘴痼疾。
“由于自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当务之急是正视问题、严肃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该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刻反省道。
“一起共事的同志,如今成为警示教育的主角,感触很深。身边的‘活教材’彻底打消了我的侥幸心理。”一名干部在主动说明问题时连连感叹,办案人员的警示宣讲让其幡然悔悟。
截至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共有34名党员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明有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利用身边的典型个案靶向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探索推动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标本兼治贯通一体、相互衔接的实践载体。该市纪委监委结合以案促改工作,明确凡是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案件主办人都要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剖析宣讲。压实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通过强化警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实现“惩、治、防”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先后在医疗、统战、住建等系统和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剖析会15场次。(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