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纪委监委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聚焦偏远地区群众反映诉求难的问题,组织千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开门接访、基层下访、入户走访”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三访”工作4589批次,发现的检举控告类问题已查结328件,立案82件,处分102人,问责和处理110人。
在“三访”工作中,保山市纪委监委采取到偏远地区入户走访,到人员集中的菜市街、集镇等场所设立接访席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因地域限制不方便外出反映诉求、因外出务工没时间反映诉求、主动反映问题有思想顾虑等问题。通过“三访”工作收集到的群众诉求和问题线索,保山市纪委监委采取领导包案带信下访的方式,将受理信访举报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实打实解决问题。同时,为了打消群众思想顾虑,保山市纪委监委聘请廉情监督员、廉情监测员,收集身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没想到刚反映20天,事情就解决了。”日前,该市昌宁县松山村村民向“三访”工作组反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复缴费的问题。从收件到办结仅20天时间,村民多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就退回来了。
为实现“三访”工作由阶段性活动转向为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推进“三访”工作常态化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变“坐等”为下访,主动下沉到基层,特别是到偏远地区群众身边深入收集诉求和问题线索。在案件办结后,承办部门需在15日内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面对面答疑解惑、听取意见,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明庆 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