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秋老虎”的余威依旧没有消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街道中纪社区纪家坡叶建明一家,围坐在自家院子里的石榴树下,吃着石榴,有说有笑。
“现在不仅可以打开门窗透气,还能在树下乘凉,多亏你们啊。这石榴刚从树上摘下来,软籽的,很甜,尝尝。”见到上门回访的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阳正林,叶建明连忙起身招呼。
今年以来,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该纪检监察组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整改问题,探索对驻在部门环保执法过程的末端监督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企业,走村入户,实地督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素有“滇东明珠”之称的陆良大地上久未落雨,十分闷热,阳正林和组员刚走到村口,苍蝇蚊虫嗡嗡乱飞,一股刺鼻的臭味扑面而来。
“你们是来检查啥的……来家说,来家说!”进到村子里,当一位老人知道督查组的目的后招呼他们进屋。前脚进门,老人家后脚就把门关上了。
“隔壁养猪的粪水淌到了路边水沟里,太臭了。屋里的门窗都不敢开,周围的村民意见可大了,村委会也上门做过他家工作,但是没有改善,已经好长时间了。”原来,村民叶某刚将自己原来居住的小楼改造成了养猪场,近百头快出栏的肥猪排泄的粪便和养殖废水顺着墙脚安装的雨水管道直排进路边沟渠,溢在了3米宽的路上,一股股恶臭味把附近的村民“熏”到了亲友家,无处可搬的只能紧闭门窗。
接到有关反映后,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迅速掌握了养猪场环境污染的详细情况,立即对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陆良大队进行约谈,责令督促有关方面立行立改。
“打小起习惯了门口堆草、庄后堆粪的生活环境,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一下子脑子里还没转过弯来,总觉得自家的猪粪外排不是啥大事。你们上门给我讲政策、讲法律,我听懂了。说实话,这两年政府投入大,我们村的路铺了,厕所建了,液化气管装了,村里环境越来越好,维护好环境我们大家都有责任,我立马整改。”叶某刚当即表示。
5天后,养猪场面对大路的三面墙壁上的窗户封闭了,路边的沟渠防渗处理了,排污管道重新埋设了,裸露的沟渠用石板覆盖了,化粪池按标准建起来了……养猪场臭味扰民、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纪委干部到我们村里来,给我们办实事、解难题,7个多月没解决的臭水流粪不见了,要得!要得!”回到村里的一位村民如是说。
“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办好一件实事,就能温暖一片民心,赢得一份信任和支持。我们要始终坚持为民之心,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从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给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何继成)
(作者单位: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