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日前,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开展对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了脱贫出列贫困县寻甸县功山镇功山村党总支原副书记何某漠视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立案审查调查2人,问责处理2个单位、7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
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重要工作部署。上述案例表明,脱贫摘帽并不能“一摘了之”,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如何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我们约请了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谈经验做法。
●在落实“四不摘”时,个别地方因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导致出现懈怠思想;因工作不扎实,导致出现脱贫质量不够高,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等现象,对此,有哪些解决方法?
随事而制、因时而进,以有力监督促脱贫防返贫
卢志军(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开始。在滚石上山的关键节点,“四不摘”既是促进脱贫攻坚成色更足、成果更巩固的重要保障,又是高质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第一职责落实在对“四不摘”的监督检查过程之中,以有力监督促脱贫防返贫,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开封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四不摘”监督检查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靠前监督,深入开展“三包三联三访”,市纪委监委“监督到村覆盖到户”,县乡两级纪委“监督到户覆盖到人”,纪检监察干部走进贫困户家中,深入扶贫项目现场,督促解决“四不摘”落实中的问题。
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而专项治理也涉及方方面面,必须避免牵头“统筹”变一家“统包”,还要考虑基层监督“熟人效应”难题。我们整合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等监督力量,建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多部门配合、行业部门负主责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各县区围绕“四不摘”互查互督,各组人员手持统一制定的10个大项33个小项任务清单,对406个已摘帽的贫困村逐户“过筛子”,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账销号。
我们打造“互联网+扶贫民生资金监督”平台,设计比对模型,实现数据自动统计、比对和分析,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一体查询机等载体,推进村务(社区)信息公开,使广大基层群众随时能够对扶贫资金、项目等情况“掌上监督”。
加强对“四不摘”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问题思维、精准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发扬钉钉子精神,随事而制,因时而进,将治点与治面结合,治标与治本贯通,突出政治监督,注重靠前监督,切实保障将每一户脱贫群众“扶上马,送一程”。
●保障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就要防止出现“三公开”走过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打折扣”等现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整治?
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推动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黎明(四川省雅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脱贫不能搞“一脱了之”,必须保持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断提高脱贫质量。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聚焦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这个点,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冲着扶贫专项资金审批、扶贫工程项目建设和微腐败共性问题去,结合实际推行县、乡、村分级分类“三公开”,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雅安市纪委监委推动纪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深度整合,推动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推动干部作风改彻底、改到位,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在思想上“绷紧弦”,决不能项目上去了、干部倒下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扶贫工程项目专项清理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职能部门对扶贫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资金管理等进行深入调查,一个一个过、一项一项清。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沉得下去,对脱贫成果不稳定、返贫情况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扶贫领域腐败等突出问题重点督导,刹住歪风邪气,推动政策落实。
脱贫攻坚越到最后关头,越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要着力整治文件会议多、督查检查考核过滥、工作安排随意性大、政策制定不切实际、拍脑袋决策等“常谈常改、常改常在”的老问题。雅安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彻底清理层层加码、坚决真切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对基层干部反映突出的责任书签订、留痕管理、督查检查、目标考核等事项逐项逐件进行清理,为雅安发展松绑、为基层干部减负。
保障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深做实做细监督,紧盯重点,以有力监督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目前,受疫情影响,一些脱贫户有返贫风险,如何推动保障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
整合线上线下监督力量,确保各项脱贫政策落实“不打折”
杨劲松(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但受疫情影响,部分脱贫边缘户、不稳定户存在返贫风险,为确保各项脱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再监督职责,整合线上线下监督力量,精准发力,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脱贫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我们推进监督保障工作的出发点。我们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深入群众开展“过筛式”线下监督。在各镇区开展自我排查、扶贫和农业农村部门系统检查的基础上,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开展不同镇区之间的交叉检查。如本人不认可脱贫的,区纪委监委实地逐户上门走访查找原因,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以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两个100%为目标,邀请第三方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全区4825户建档立卡户进行不定期、全覆盖核查,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发生。
由于脱贫情况是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而线上监督具有方便快捷、时效性强等优点,我们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常态化监督,通过实时查询和比对扶贫系统中涉农资金、“三保障”等信息,精准掌握脱贫政策落实情况。比如,亭湖区将低收入农户居住危房情况纳入阳光扶贫系统平台管理,如果有低收入农户房屋被确认为危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改造到位,扶贫系统会自动产生超期预警提醒,区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监督,将问题进行交办,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需要强调的是,“四不摘”政策落实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必须时刻紧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我们以“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年”为抓手,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处理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怕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等问题。脱贫攻坚已进入冲刺阶段,必须做到监督不松劲、覆盖无死角、纪律“不打折”,压紧压实责任,用好用活扶贫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效。(李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