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剖析了一起因漏罪被再次查处的案件。湖南省郴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周江刑满释放后,因被发现任职期间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问题,故而二次被查,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漏罪再被查,出狱再入狱,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释放了持续反腐惩恶的鲜明信号。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内在要求。周江虽然已被开除公职、刑满释放,但之后又发现有遗漏的职务犯罪未调查处理,监察机关仍有权对其进行调查。因为周江曾经是公职人员,并且新发现的其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其刑满释放后不影响监察管辖,而且此案依然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周江在接受调查时已经交代其超越职权违规审批问题,因仅有被告人供述、没有足够证据而不能定罪。2019年在初核其他案件时,周江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再次浮出水面,最终得到应有的惩罚。事实表明,虽然一些问题线索一时难以查实查证,但并不意味着违纪违法者就可以逍遥法外。随着审查调查手段不断完备,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案件最终水落石出。
周江被查也告诉那些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切莫认为所犯的事不会被发现,也切莫做“查不到我头上”的“春秋大梦”。须知,我们党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只有相信组织,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李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