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容不得麻痹大意

发布时间:2020-03-26 07:05:3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德宏州芒市西山乡副乡长段应改、农经站站长杨宏昌、原挂职副乡长赵克平在农村“三资”管理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因没有对乡镇所代管的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没有对村“两委”和村组干部进行任期经济审计和离任工作审核,致使该乡吕拉村民小组集体资金7万余元被长期侵占,段应改等3人均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强化对农村“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也要看到,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将“黑手”伸向农村“三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有的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有的长期侵占村集体资产、挪用集体结余资金、私分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有的重复报销支出、伪造收条等骗取村集体资金……这些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完善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通过互联网方式,探索智能化、数字化监管手段;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工作,切实抓细抓实“三资”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要强化对村组干部的教育培训,促进其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党务、村务、财务定期公开;要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深挖彻查在“三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斩断伸向农村“三资”的“黑手”。(王蕾 笔名: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