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对基层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督导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四种形态”认识不足,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没有具体方法和措施,有的在实际运用中存在边界不清、尺度不一的问题。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不高,讲问题泛泛而谈、浅尝辄止,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现象广泛存在。三是开展谈话的内容单一。谈业务工作多,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少,交心谈心多、提醒谈话少,提醒教育作用效果不明显,而谈话诫勉、书面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等其他形式则运用不多。四是谈话程序不规范,缺乏严肃性。有的存在谈话记录简单、内容不全,谈话档案没有及时整理归档,工作资料管理混乱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增强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实质内容、会议没有起到提醒与警示作用的党组织,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制定第一种形态适用细则,明确实施主体,明确各项方式的适用情形,制定工作规程、规范谈话措施、完善谈话标准,划清问题轻重边界,做到精准规范运用。四是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全过程管理,规范工作记录填写、原始资料管理、档案库建设等工作流程。五是注重回访教育,对被谈话人思想动态、问题整改落实等进行跟踪了解,帮助其尽快纠偏纠差,确保监督效能最大化。(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