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知返须趁早

发布时间:2020-02-26 07:20:0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我第一次因收受礼品被组织函询时就能‘回头’,那该有多好啊!”“近几年来,我常因自己的贪腐行为从梦中惊醒,我也知道应该早点‘回头’,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沿着错误的方向走了下去”……一些落马干部反思自己堕落历程时的忏悔,发人深省,令人警醒。

老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有些党员干部明知自己犯了错,甚至是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错误,可还是执拗着一条道走到黑。

为什么不愿回头?一是诱惑太大,难以自拔。有些党员干部在面对审查调查时坦白,诱惑实在太大了,收了第一次,就想着怎么来收第二次、第三次,甚至于对方不主动送上门来,还会变着法伸手去要。二是心存侥幸,自我麻痹。自以为贪腐手段高明、捞金方式隐蔽,不会有人知道,更不会被查到。殊不知,狐狸再狡猾也总有露出尾巴之时。三是上了贼船,身不由己。与所谓朋友一旦结成“利益同盟”、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即便有心“金盆洗手”,却无奈被金钱和利益绑架,不得不继续下去。

从打制度的“擦边球”,到收点土特产、要点小礼金的违纪行为,再到收受贵重财物、巨额贿赂的违法行为,这是一个越陷越深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若能够及时“刹车”,都不至于到最后“一脚踏空坠入悬崖”。

路走错了,还可以折返回去重新迈步;为官从政的路上犯了错误,也不是没有机会改过自新。迷途知返,越及时越好,越彻底越好——认识到自己成了“温水里的青蛙”,就想方设法跳出来;知道自己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就千方百计冲破牢笼。正所谓,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孟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