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革命之光照亮纪检监察之路 ——记普洱市思茅区纪委原书记李初事迹

发布时间:2019-08-02 08:15:20   来源:普洱市纪委

“我曾向组织提出,自己任纪委书记的时间太长,也该培养培养年轻干部了。”

1984年8月,李初从作战部队团政委一职转业到原思茅县武装部工作,1986年8月起担任县纪委书记,直至2003年退休。据李初回忆,在当年的党代会上,党员代表们对他的离任几乎都投了反对票。就这样,这个纪委书记他一干就干了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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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场上连死都不怕,依纪依法工作怕什么?

李初任纪委书记的时候,虽然县纪委、县监察局已合署办公,但仅有11名职工,如此势单力薄的条件下,他亲自挂帅,常年扑在执纪审查第一线,参与办理了90%以上的案件。对于许多取证难、关系复杂、甚至背后有“保护伞”的案件,有的纪检干部常会感到抵挡不住,李初总是挡在最前面,主动去啃下硬骨头,他告诫下属:“我们依纪依法开展执纪审查,大家尽管干,压力阻力我来扛!”

不徇私情、铁面执纪、一心为公,是李初一贯的作风。在任期间他对300余人进行过纪律处分,他深知,纪委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实际上是在挽救党员干部。面对被处分人员的不理解甚至敌对,李初总是能坦然面对,无论是被多人围堵在办公室,还是收到装有子弹的信封,他都握攥拳头从不惧怕,咬紧牙关从不退缩。“在战场上我连死都不怕,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我怕谁?”这是他对党和人民事业忠诚度的完美诠释。

情系人民者,人民笃信。1995年三讲教育期间,李初以90%的高票通过了现场民主评议,“省里派来督导组督导教育活动,我以为会有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结果,会借机向督导组抹黑我,结果没有一人提出来反映。”这让他内心得到些许宽慰,这也恰恰表达了群众对他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本着高度的原则性和使命感,在李初17年纪委书记的履职生涯里,所查办的案件没有一个被推到重查,他被群众称赞为思茅黑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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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一定跟党走

李初一心跟党走的坚定信念,还要从他参军的时候说起。早年,李初参加自卫反击战,参加过扣林山、老山、八里河东山的收复之战,在部队当过班长、排长、政委等职。

在他担任团政委期间,有一次,战火刚刚打响,一名年轻战士就接到家中报来父亲病故的消息,而且祸不单行,母亲也在那时摔断了腿。战士是家中独子,李初特批他回家吊唁并处理家事。年轻的战士不假思索,谢绝了那次批假,“政委,我不能走,现在正是党和人民需要我的时候!”战士背起背包拿起枪,就上了战场……然而,子弹终究不长眼睛,更不懂情感,年轻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了那一次战斗中。

这段经历对李初的一生来说都非常震动,他深知那名战士当时舍小家顾大家的爱国情怀,他拒绝回家料理家事的背后,独自承担着的是失去至亲的悲痛。“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一定跟党走!”每当遇到困难,李初总会想起40年前的情景,脑海中浮现出那些九死一生的记忆,这位铁骨铮铮的硬汉不禁潸然泪下。

“穿皮鞋的不能忘记穿草鞋的,忘记就等于背叛。”李初时常这样劝诫身边的人,从军人到纪检监察干部,77岁的李初始终用实际行动,传承着革命斗争精神,始终以深沉的大爱,一步一步去践行着自己的初心。

群众事应做尽做,自家事不该做的坚决不做

退休后,李初一直担任区纪委监委老干支部的书记,退休不褪色是他身上最显眼的标签。

几年前,老干支部曾有1名党员违犯了纪律,李初立即对该党员开展批评教育,按照相关程序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老干支部进行整改。正是由于他的不留情面,此后,每季度坚持过一次组织生活成了老干支部雷打不动的制度,他总是能将离退休党员召集在一起开展学习,他说,“党支部是我们的养老院,组织生活就是我们的老年课堂,不学习就要挨打!”而每次学习前,他都戴着老花镜一笔一划准备学习材料,在他看来,学习不是在职干部的专属,也是离退休干部的必修课。

“我亲历过战争,有很多感触想和群众分享。”李初对一桩桩红色革命史和英雄人物如数家珍,他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将他亲历烽火岁月的感受,将党的政策和关怀播种到农村。他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在走访中听到的群众呼声和诉求,多次帮助协调解决看病难、就学难等问题,收获了群众最质朴的点赞。

一间矮矮的平房,大概是八九十年代的建筑了,在区委大院里着实不太起眼,门头上光荣之家的牌子却格外醒目,这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李初家庭的荣誉。他的家很简洁,厨房里满是补丁的锅碗瓢盆充斥着满满的年代感。平日里他生活朴素,军绿色的衬杉和黑色西裤是他的着装标配。李初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从部队转业后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女儿是区检察院的一名工勤人员。

在外,李初是官居高位的团政委、县纪委书记;在家,他仅仅是一位慈爱的父亲。但说到一双儿女,他竟不愿过多提及,总认为自己愧对子女。过去那些年,一些人为讨好李初,提出要帮助解决子女的身份问题,把女儿纳入干部行列,得知这种意图后,他气愤得当即板起脸来严厉批评。在他心里,利用职权安排子女的工作是与党章背道而驰的,是违犯党的纪律的。在子女及亲属问题上,他历来严拒腐蚀拉拢,从未利用手中职权向任何领导打过招呼。著名的“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是毛主席定下的三条原则,李初便是用实际行动,忠实践行着这三条原则。

这几年,这位大家心中的老书记也赶上了时髦,玩起了微信,偶尔还发上一条朋友圈。他始终默默关注着思茅区纪检监察工作,清风思茅公众号就成为了他每天的读物。在区委召开的离退休干部座谈和历届纪委全会上,李初多次点赞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其实我们知道,正是有了许许多多像李初一样的老纪检们的精神领航,新时代的纪检人才能寻着前辈的足迹,守护着监督执纪问责的初心和使命,用革命之光照亮纪检监察之路。

李初在任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曾获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个人奖励一次,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被云南省纪委表彰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被评为云南省模范军转干部等。2002年,李初被批准享受副厅级政治、工资和医疗待遇。(柴莉  陈奕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