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铁面”鲁穆

发布时间:2019-08-26 08:30: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清溪之水清澈底,名不虚成良可喜。洗濯官缨期日新,莹洁心神当自比。”这是明朝清官鲁穆在游览天台山清溪时,以清溪之水而喻清洁之心的两句诗,这两句诗也是鲁穆为官的写照。

鲁穆(1381年—1437年),字希文,浙江天台人。鲁穆出身贫寒,无论家居,还是为官,日子过得都十分清苦,史载其“三十年被服一如寒士”。永乐四年(1406年),鲁穆考中进士,按照当时的选任程序,获进士身份者,可赴吏部应选,授予一定官职,此为“谒选”。鲁穆进京前,家乡官员前来相送,见他行囊简单,就送给了他一些钱财以便途中使用。鲁穆坚拒不受,他说:“吾方从仕,未能利物,乃先厉州里乎?”鲁穆认为自己刚刚入仕,还没有为百姓谋福利,难道先要危害州里吗?能够不被高中进士、赴京谒选的人生喜事冲昏头脑,而是从为官之初就绷紧清廉这根弦,殊为不易。

鲁穆初任都察院监察御史,出巡江北、两淮等地,所到之处,秉公执法,刚正无私。常州有一巨商,犯法当斩,其家人托鲁穆的一个亲戚向鲁穆馈金300镒,请求免去死罪。鲁穆不为所动,斥责说情的亲戚:“汝岂不知我耶?使欲富则不须今日矣!”打发走了亲戚后,按原定刑罚对其予以处置。

洪熙元年(1425年),鲁穆因为政绩突出,被擢为福建按察司佥事,仍是掌管纠劾司法事宜。福建地方上的豪强势力很大,十分跋扈,为所欲为,百姓怨声载道。鲁穆到任后,打击豪强,平反冤狱,百姓拍手称快。晋江县有百姓筹资建造的水闸四座,可灌田数千顷,百姓赖以活命,但后来四闸为豪强长期霸占。鲁穆得知后,执豪强问罪,将水闸归还百姓。百姓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皆称鲁穆为“鲁铁面”。

泉州人李某,调动官职赴广西上任,在途中被其姻亲林某毒死并霸占其妻子。李某族人看出破绽,气愤难平,告到官府。岂料当地官员早已接受林某贿赂,反以诬告判处诉冤的李家族人,将其拘捕入狱。李家族人投诉无门,此案一拖多年未得到解决。鲁穆到任后,翻阅旧状,发现李某之死十分蹊跷,遂决定重审此案。鲁穆微行私访,了解案情,历时三月,终于找到林某杀人夺妻、收买官府的罪证。案情大白,林某被就地正法。

内阁大学士杨荣是鲁穆会试的考官,其子侄依仗杨荣的权势在家乡福建做了不少违法之事。鲁穆欲将其治罪,有人劝他不能忘记恩师的提拔,也有人提醒他杨荣正执掌国政,要小心行事。然而鲁穆坚持秉公处理,依法治罪,即便是录取自己的恩师,倘若他的亲戚做了不法之事,也绝不以私害公。百姓们听说后,皆佩服鲁穆办事铁面无私,从此“鲁铁面”的美名越传越远。

正统元年(1436年),鲁穆任右佥都御史。翌年,河北大名、广平一带发生蝗灾,鲁穆受命灭蝗。因劳累过度,在返朝途中病逝。英宗特派官船送其回家乡安葬。

鲁穆在世时,不但自己廉洁奉公,还经常教育家人,在朝为官,好比民之父母,上忠君王,下爱黎民,事事都要作出榜样,一言一行都要合乎礼义,非礼之事,一件也不可做,不义之财,分毫都不能取。 受到优秀家风的影响,鲁穆儿子鲁崇志,曾任应天尹,廉洁刚直有乃父风范。(张岩  尹希汉)